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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观指定设计_外观指定设计师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3-03-06 作者:定制工业设计网 0

   大家好!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外观指定设计_外观指定设计师是什么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文章目录列表:

外观指定设计_外观指定设计师是什么

一、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需要准备哪些

外观设计专利申请要提交的文件,超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为您解答: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流程一.概念:外观设计专利:对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或其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新设计可以是线条、图案或色彩的平面设计,也可以是产品的立体造型。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所需提供的资料: 1、应提供产品的六面视图(四寸彩照),工作状态图、主、后、左、右、俯、仰视图,每种视图提供四张相同的照片,比例要一致。(亦可提供实物由我方拍摄) 2、签具代理委托书一式二份,并提供申请人的证件复印件。三、时间: 1、外观设计专利从申请日起,约9~10个月收到专利局“授权通知书”。 2、按规定缴纳证书费登记费和首年年费后,约二个月,发《专利证书》。 3、外观设计专利保护期限是:从申请日算起10年,10年之后自动失效。四、专利申请的受理机关 :国家知识产权局是我国唯一有权接受专利申请的机关。可直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寄交文件,也可委拖地方代理机构办理。五.手续 1.专利委托书 2.专利申请技术交底书 3.专利申请合同 4.专利其他证明文件等六、专利申请的主要流程外观设计广东会用新型的申请流程申请->初步审查->授予专利权发明专利的申请流程申请->初步审查->公开->实质审查->授予专利权

外观指定设计_外观指定设计师是什么

二、新专利法实施细则中提到的“指定一幅最能表明设计要点的图片或者照片”

很简单 假如 主视图所展示的是你的设计要点就在简要说明里面写 句 本外观设计的设计要点在主视图。

外观指定设计_外观指定设计师是什么

三、工业设计公司如何完成产品的外观设计

了解企业的需求是外观设计的第一步。只有了解了企业的设计需求,才能进行下一步的设计工作。
设计分析。通过市场调查和资料分析,在充分认识企业自身特点的基础上,研究与产品相关的功能需求、使用行为、市场竞争、潮流趋势,文化风俗、工艺成本等多方面信息,制订符合企业发展目标和市场战略的设计策略。
概念草图。在调研分析总结的基础上,通过原产品交互模拟诊断、头脑风暴讨论等方法,形成多个创意概念雏形,并借助草图及简单二维效果表达,寻求设计解决方案。方案得出来后,还要进行内部评估并与企业共同探讨,明确方向。
深化设计。在确定的方向上进一步刻画产品的机构功能、造型色彩、材质工艺、表面处理、用户体验、人机界面等多方面细节,制作数个方案的广东会仿真效果图及细节演示,向企业提交深化设计成果。
设计定案。最终设计方案出来后,工业设计公司还要与企业共同评估,挑选最符合企业开发目标及市场需求的设计方案,并借助实体外观样板验证、交互模拟验证等方法,确定产品设计解决方案。
设计完善。设计定案后,ID设计团队还要配合结构设计团队与企业技术研发团队,确保方案结构功能和生产工艺合理可行,同时为企业提供产品系列化设计服务做准备。

四、关于外观设计专利 图片怎么处理的

4?2?2图片的绘制
图片应当参照我国技术制图和机械制图国家标准中有关正
投影关系、线条宽度以及剖切标记的规定绘制,并应当以粗细
均匀的实线表达外观设计的形状。不得以阴影线、指示线、虚
线、中心线、尺寸线、点划线等线条表达外观设计的形状。可
以用两条平行的双点划线或自然断裂线表示细长物品的省略部
分。图面上可以用指示线表示剖切位置和方向、放大部位、透
明部位等,但不得有不必要的线条或标记。图片应当清楚地表
达外观设计。
图片可以使用包括计算机在内的制图工具绘制,但不得使
用铅笔、蜡笔、圆珠笔绘制, 也不得使用蓝图、草图、油印
件。对于使用计算机绘制的外观设计图片,图面分辨率应当满
足清晰的要求。
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初步审查 专利审查指南第一部分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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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3照片的拍摄
(1) 照片应当清晰,避免因对焦等原因导致产品的外观设
计无法清楚地显示。
(2) 照片背景应当单一,避免出现该外观设计产品以外的
其他内容。产品和背景应有适当的明度差,以清楚地显示产品
的外观设计。
(3) 照片的拍摄通常应当遵循正投影规则,避免因透视产
生的变形影响产品的外观设计的表达。
(4) 照片应当避免因强光、反光、阴影、倒影等影响产品
的外观设计的表达。
(5) 照片中的产品通常应当避免包含内装物或者衬托物,
但对于必须依靠内装物或者衬托物才能清楚地显示产品的外观
设计时,则允许保留内装物或者衬托物。
法27?2
4?2?4图片或者照片的缺陷
对于图片或者照片中的内容存在缺陷的专利申请,审查员
应当向申请人发出补正通知书或者审查意见通知书。根据专利
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申请人对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
原图片或者照片表示的范围。所述缺陷主要是指下列各项:
(1)视图投影关系有错误,例如投影关系不符合正投影规
则、视图之间的投影关系不对应或者视图方向颠倒等。
(2)外观设计图片或者照片不清晰,图片或者照片中显示
的产品图形尺寸过小;或者虽然图形清晰,但因存在强光、反
光、阴影、倒影、内装物或者衬托物等而影响产品外观设计的
正确表达。
(3) 外观设计图片中的产品绘制线条包含有应删除或修改
的线条,例如视图中的阴影线、指示线、虚线、中心线、尺寸
线、点划线等。
(4) 表示立体产品的视图有下述情况的:
(i) 各视图比例不一致;
(ii) 产品设计要点涉及六个面,而六面正投影视图不足,
但下述情况除外:
后视图与主视图相同或对称时可以省略后视图;
左视图与右视图相同或对称时可以省略左视图(或右视
图);
专利审查指南第一部分第三章 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初步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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俯视图与仰视图相同或对称时可以省略俯视图(或仰视
图);
大型或位置固定的设备和底面不常见的物品可以省略仰
视图。
(5)表示平面产品的视图有下述情况的:
(i)各视图比例不一致;
(ii)产品设计要点涉及两个面,而两面正投影视图不足,
但后视图与主视图相同或对称的情况以及后视图无图案的情况
除外。
(6)细长物品例如量尺、型材等,绘图时省略了中间一段
长度,但没有使用两条平行的双点划线或自然断裂线断开的
画法。
(7) 剖视图或剖面图的剖面及剖切处的表示有下述情
况的:
(i)缺少剖面线或剖面线不完全;
(ii)表示剖切位置的剖切位置线、符号及方向不全或缺少
上述内容(但可不给出表示从中心位置处剖切的标记)。
(8)有局部放大图,但在有关视图中没有标出放大部位的。
(9)组装关系唯一的组件产品缺少组合状态的视图;无组
装关系或者组装关系不唯一的组件产品缺少必要的单个构件的
视图。
(10)透明产品的外观设计,外层与内层有两种以上形状、
图案和色彩时,没有分别表示出来。
4?3简要说明
专利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
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为准,简要说
明可以用于解释图片或者照片所表示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
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简要说明应当包
括下列内容:
(1) 外观设计产品的名称。简要说明中的产品名称应当与
请求书中的产品名称一致。
(2) 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简要说明中应当写明有助于确
定产品类别的用途。对于具有多种用途的产品,简要说明应当
写明所述产品的多种用途。
(3) 外观设计的设计要点。设计要点是指与现有设计相区
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初步审查 专利审查指南第一部分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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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的产品的形状、图案及其结合,或者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
合,或者部位。对设计要点的描述应当简明扼要。
(4) 指定一幅最能表明设计要点的图片或者照片。指定的
图片或者照片用于出版专利公报。
此外,下列情形应当在简要说明中写明:
(1) 请求保护色彩或者省略视图的情况。
如果外观设计专利申请请求保护色彩,应当在简要说明中
声明。
如果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省略了视图,申请人通常应当写明
省略视图的具体原因,例如因对称或者相同而省略;如果难以
写明的,也可仅写明省略某视图,例如大型设备缺少仰视图,
可以写为“省略仰视图”。
(2) 对同一产品的多项相似外观设计提出一件外观设计专
利申请的,应当在简要说明中指定其中一项作为基本设计。
(3) 对于花布、壁纸等平面产品,必要时应当描述平面产
品中的单元图案两方连续或者四方连续等无限定边界的情况。
(4) 对于细长物品,必要时应当写明细长物品的长度采用
省略画法。
(5) 如果产品的外观设计由透明材料或者具有特殊视觉效
果的新材料制成,必要时应当在简要说明中写明。
(6) 如果外观设计产品属于成套产品,必要时应当写明各
套件所对应的产品名称。
简要说明不得使用商业性宣传用语,也不能用来说明产品
的性能和内部结构。

   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外观指定设计_外观指定设计师是什么问题和相关问题的解答了,外观指定设计_外观指定设计师是什么的问题希望对你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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