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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外观设计区分什么_产品外观设计区分什么类别

发布时间:2023-03-30 作者:定制工业设计网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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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外观设计区分什么_产品外观设计区分什么类别

一、外观设计、实用新型、发明专利、都有什么区别?

你好,专利包括三种类型: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发明专利: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对于方法性的发明创造(如关于食品、药品及其他化工产品的配方及加工工艺,包含计算机软件的专利申请,生物方面的专利申请等等)只能申请发明专利,但对于结构性的发明创造,则既可以申请发明专利也可以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发明专利的优点是保护期限较长,权利稳定性较好(需要经过实质审查才授予专利权);
发明专利的保护期限是20年;
授予专利权通常需要的时间为3年左右;
实用新型专利:是指对产品的形状、结构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通常对于具有结构特征的产品均可以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实用新型专利的特点是申请所需要的费用较低,授权所需要的时间较短,但保护期限较短且权利稳定性要差一些(不经过实质审查便授予专利权);
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期限是10年;
授予专利权通常需要的时间为12—15个月左右;
外观设计专利: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通常产品的包装(包装袋、盒、箱、瓶等),及富有美感的造型均可以申请外观设计专利。
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期限是10年;
授予专利权通常需要的时间为10—12个月左右。
发明人确认申请文件后一个工作日内报送专利申请文件,递交当日即可取得“专利受理通知书”与“专利申请号”。
发明专利3个月左右初审合格,并于18个月内公开,随后可开始实审,正常情况下2至3年内可以授权取得“授权通知书”,随后1—3个月取得“专利证书”;
如申请发明专利提前公开则初审合格即公开,随后可开始实审,正常情况下两年左右可以授权取得“授权通知书”。
实用新型专利在10—12个月左右取得“授权通知书”,随后1—3个月取得“专利证书”;
外观设计专利在5—8个月左右取得“授权通知书”,随后1—3个月取得“专利证书”。希望能帮助到你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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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实用新型专利与发明、外观设计专利如何区分

什么是发明专利?
我国专利法规定可以获得专利保护的发明创造有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其中发明专利是最主要的一种。这里我们首先要问什么是发明?多数国家的专利法没有给发明下定义,至于学者对发明的定义则是众说纷纭。了解和分析各国专利法对发明的规定,可以认为,发明是发明人运用自然规律而提出解决某一特定问题的技术方案。所以我国专利法实施细则中指出“专利法所称的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发明人只有将这种技术方案向专利局提出申请,并且通过一系列严格的审查,特别是新颖性、创造性广东会用性的审查;对符合规定的发明专利申请授予专利权。申请人还应按期办理登记手续和缴纳当年年费,这项发明专利申请才能正式成为一项具有专利多种属性的发明专利。
值得指出的是,发明不同于发现。发现是揭示自然界已经存在的但尚未被人们所认识的自然规律和本质。而发明创造则是运用自然规律或本质去解决具体问题的技术方案。发现是不能获得专利的。只有发明才能获得专利。这里还应当指出的是,专利法中所指的发明仅仅是一项解决某一特定问题的技术方案,尽管这种技术方案的构思,在获得专利权时,有的还没有经过实践证明可以直接用于工业生产,制造成某种具体的物品,所以这是一种无形的知识财产。但也不能将这种技术方案的构思与那些只是单纯地提出技术名称和设想,或者仅仅表示一种愿望,而究竟如何实现,无明确的具体办法,也不具备将来有实现的可能性的愿望相提并论。显然,后者是不能成为专利法中所称的发明的。
专利法所称的发明分为产品发明(如机器、仪器、设备和用具等)和方法发明(制造方法)两大类。对于某些技术领域的发明,如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原子核变换方法取得的物质等都不授予专利权。计算机软件的发明,则要视其是否属于单纯的计算机软件或能够与硬件相结合的专用软件,并加以区别对待,后者是可以申请专利保护的。至于涉及微生物的发明也是可以申请发明专利的。但要按期提交微生物保藏证明。
什么是实用新型专利
专利法实施细则规定:“专利法所称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可见,实用新型也是技术方案。这与发明有相同之处,但在其他方面有着重要的区别。第一,实用新型只保护产品,该产品应是经过工业方法制造的具有一定空间的实体。但该产品的制造方法、用途和使用方法不属于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范围。在实际申请中,若申请的专利名称虽然是一种产品,而在其权利要求书中的独立权利要求写入的全部技术特征是一种方法或实质上是一种方法;或者没有形状和构造上的特征,属于用不同的工艺方法制造的相同产品,这些都不是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范围。第二,实用新型必须具有一定形状或构造,或者是两者的结合。产品的形状是可以从外部观察到的确定的空间形状,不能是平面。而产品的构造是指其各组成部分所处的相应的位置和相互之间的联接方式,以及它们的配合关系。这种构造可以是机械的,也可以是电子线路构造,即构成产品的元器之间的确定的连接关系。或者亦有机械构造又有电子线路构造,从而构成一个完整的技术方案,实现其所要求获得的效果。这就是实用新型专利的解释。
什么是外观设计专利?��
外观设计是指工业品的外观设计,也就是工业品的式样。它与发明或实用新型 完全不同,即外观设计不是技术方案。�我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条中规定:"外观设计是 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性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 可见,外观设计专利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 (1)外观设计是指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的设计 发明与实用新型是以概念性技术方案本身为对象,外观设 计则以外表有具体的形状或形态为对象。如广东会空间的产品造型(电视、汽车之外型),二维 的平面设计图案(床单、地毯之花样);色彩是构成图案的成份。就是说,外观设计可以是立 体的造型,也可以是平面的图案,还可以辅以适当的色彩,有时是三者的有机结合。
(2)外观设计必须是对产品的外表所做的设计 顾名思义,外观设计就是 对产品的外表设计,而这种产品必须具有一定的形状,能够自由移动,才可以作为外观设计 的载体。如一幅画或一个图案,就其本身而言并不是外观设计,但若将它印制在产品上, 这幅画或图案便成为外观设计了。
(3)外观设计必须富有美感 我 国专利法规定,外观设计必须富有美感。因为它是工业品外表的一种装饰性式样,这种美感 应当表现在物品表面的图案、色彩或花纹上,或者表现在物品的立体造型上。所谓美感应以多数消费者的眼光为标准。
(4)外观设计必须是适于工业上的应用 这是指使用外观设计的产品,经过工业生产过程能够大量地复制,自然也包括通过手工业生产办法大量地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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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外观设计专利和商标有什么区别?

在知识产权领域中,虽然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和商标注册申请都给人以视觉效果,两者的侵权也有一些共同的原则,但麦汇网要提醒您,它们两者又存在着明显的差异需要区分开。

1、保护的对象有区别

外观专利保护对象是产品艺术性或装饰性的设计,可以是平面图案或立体造型,或二者兼有。而商标的保护对象是区别产品的标志或图案,通常以文字为主体,不涉及到产品本身的形状或结构。

2、审查流程不同

麦汇网认为,外观设计专利的审查形式比较简单,专利局将对申请的图片、模型或样品进行审查,在申请过程中没有发现驳回理由即可通过。而商标的审查比较严格,分为形式审查广东会质审查。实质审查是在形式审查的基础上,对商标的文字、图形及涵义等内容进行审查,期中还要经过3个月的异议期,在这个期间没有人提出异议或提出异议后不能成立的,商标才能通过注册。

3、保护时长不同

外观设计专利的有效期从申请日起为10年,不能做续展。而商标专用权有效期是自核准之日起10年,到期可无限制地续展,每次续展时间为10年。

4、侵权核定标准不同

麦汇网提出,如果被控产品与外观设计专利之间的整体视觉效果相似,则构成侵权。如果被控标识与商标相比,有可能造成消费者的混淆,则构成侵权。

5、保护意义不同

麦汇网提出,外观设计除具有区分性外,还要和产品实用性相匹配。而商标则是通过显著性和识别性来区分相同或类似的商品不同来源,实现商业竞争中争取商业利益的最大化。

6、法律严格程度不同

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无须经过实质审查,只需向专利局提出申请,经初步审查没有驳回理由,由专利局授予外观设计专利证书。而商标必须向国家商标管理机关提出申请并获得批准注册,商标所有人才享有商标专用权。麦汇网认为,商标比外观设计专利的审查更为严格。

四、外观设计什么外观设计?

在知识产权的保护对象中,外观设计较为特殊。作为一种发明创造,它可以受到专利法的保护;作为某种美学思想的表述,它可以受到版权法的保护;当它在市场上获得显著性或第二含义后,又可以作为商标得到商标法的保护,或作为商品外观得到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保护。外观设计问题涉及专利权、版权法、商标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

当工业品的外观设计属于一项新的发明创造时,毫无疑问应当受到专利法的保护。许多国家,包括中国和美国,都赋予了外观设计以专利权的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2 条第1款规定:“本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美国专利法第16章也专门规定了对于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与发明专利和植物专利相并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2条第4款,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外观设计是就产品的外观所做出的设计。所谓产品,就是人工制造出来的一切物品。但是,对于外观设计专利来说,其要求外观设计“适于工业上应用”,这意味着采用了其外观设计方案的产品应当能在产业上并形成批量生产。如果不能批量复制生产,不具有工业实用性,则不能申请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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