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台州产品外观设计资费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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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专利号201030287582.9
眼镜中梁架二、专利恶意非正常申请的法律行为是什么意思
《关于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若干规定》(根据第75号局令修正)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非正常申请专利的行为是指:
(一)同一单位或者个人提交多件内容明显相同的专利申请;
(二)同一单位或者个人提交多件明显抄袭现有技术或者现有设计的专利申请;
(三)同一单位或者个人提交多件不同材料、组分、配比、部件等简单替换或者拼凑的专利申请;
(四)同一单位或者个人提交多件实验数据或者技术效果明显编造的专利申请;
(五)同一单位或者个人提交多件利用计算机技术等随机生成产品形状、图案或者色彩的专利申请;
(六)帮助他人提交或者专利代理机构代理提交本条第一项至第五项所述类型的专利申请。
规定指出,国家知识产权局对非正常申请专利的行为,除依据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对提交的专利申请进行处理外,可以对其予以通报,或建议各地专利管理部门不予资助或奖励;已经资助或奖励的,建议全部或部分追还。通过非正常申请专利的行为骗取资助和奖励,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有关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案例:
近日,天台法院依法对一名故意隐瞒事实、恶意申请执行、妨碍人民法院正常执行秩序的申请执行人李某作出拘留15日的决定。
李某原系某房地产公司的一名设计师,在职期间因劳动报酬问题跟公司发生纠纷。李某于2017年将公司诉至天台法院,该院经审理后判决房产公司支付李某各项报酬合计29399.79元。
李某因为不服一审判决,随后向台州中院提起上诉。上诉期间,双方经自行协商后达成和解,房产公司支付李某报酬合计9万元,李某在收到款项后向二审法院撤回了上诉,这起纠纷就此圆满解决。
事情过去一年半后,天台法院却收到一份李某从香港邮寄的执行申请,要求房产公司履行一审判决确定的支付劳动报酬合计29399.79元,法院于同日立案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天台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并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冻结了该公司名下银行存款30000元。
在立案后第三天,该房产公司法务代表向法院提交了一份关于李某滥用诉权、恶意诉讼的报告,并提供了银行付款凭证和李某的撤诉申请书复印件各一份,以此证明双方自行和解并履行完毕的事实。
为查明事实,承办法官立即电话联系李某核实情况,但李某多次拒接电话,并在电话接通时含糊其辞,回避问题。
经传唤,李某到法院接受调查时承认与房产公司除劳务纠纷外无其他经济纠纷,也收到房产公司支付的人民币9万元,并在收到款项后向台州中院书面申请撤诉,但始终否认双方纠纷已经结清的说法。在接受传唤后,李某还多次报警称法院非法限制其人身自由,其行为严重扰乱法院正常执行秩序。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台州网-恶意申请强制执行 申请人被依法拘留
参考资料来源:青海省知识产权局-《关于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若干规定》(根据第
三、知识产权专利号ZL 2010 3 0264687.2是什么东西
从专利号来看,是2010年申请的外观专利;查询结果“鞋垫 - 201030264687.2 有权四、请问一下国内的十大卫浴品牌是哪些?
1、九牧卫浴